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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监考公告

发布日期:2010-07-02    点击:

     动物科学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监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监考老师注意以下几点:

     1. 提前20分钟到制定考场,清理考场,根据学号调整座位号,强调学校考试纪律,安排学生参加考试。

     2. 出现违纪学生,监考教师必须要求其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并6小时内将佐证材料交到教务处,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作出处理。

     3. 对违反学校纪律的监考人员,视情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不允许学生代替教师监考。

     5. 如有调换考试时间、地点或请假的教师提前与学院办公室联系,经院办同意,方可进行调换。

     6. 监考教师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

     7. 考试结束,将认真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并送到院办备案。

     8. 原则上学院对本次期末监考不作更改。

     9. 有关监考安排请登录学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文件查阅。

 

 

动物科学学院

2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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