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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动物科学学院第四十一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细则

    发布日期:2023-11-06    点击: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根据日常学习生活表现、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党、团支部推荐,可列为发展对象。具体推荐参照如下加分细则。

    动物科学学院第四十一期推优对象资格审查加分细则

    1.上一学年无旷课记录;

    2.上一学年,所修核心课程无挂科记录。每学期综测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前1/3(含1/3)记3分,每学期综测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前1/2(含1/2)记2分,每学期综测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前2/3(含2/3)记1分;

    3.上一学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上一学年积极参与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记1分;

    5.上一学年有体育、文艺特长,并参加比赛,成绩突出,个人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者或团体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上一学年在各级(全国、全自治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且因此获得校级荣誉者记1分,获得省级荣誉者记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者记3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上一学年获国家、自治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者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上一学年获自治区级、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上一学年在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分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和班级内主要学生干部等,或为学院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干部记1分;

    10.群众基础考察,班级或党支部内推选投票第一名记3分;第二名记2分;第三名记1分,第四名及以后记0分。其他分配名额以此类推。若出现同票情况,予以同等加分。



    动物科学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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