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讲话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充分结合地区实际,以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为指导,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以学分制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教学改革,狠抓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实施“质量工程”,在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在高等教育规模取得跨越式发展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决策和部署。2011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并将《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深入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列入《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8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启动了2011-2015年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
目前,我区在国家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我区共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491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课程14门;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339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5个;有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1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86名,其中4人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2个,其中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根据规划,2011-2015年,将重点建设200个自治区品牌特色专业,形成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结构优化的特色专业体系;遴选建设1000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重点建设50个自治区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进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方法、队伍、管理的改革创新;重点建设50个区域共享的自治区级示范实训基地,推进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依托企业等校外社会资源,建立200个自治区级校外实践实习基地;评选表彰100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00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加强教学团队建设,遴选10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今年,已组织开展了第五届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首届教坛新秀奖的评选表彰活动,评出了40位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和40名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获得者。并立项建设了100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4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和40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等质量工程项目。通过深入实施“质量工程”,我区高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实验教学条件明显改善,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更加明显,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以“学分制”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
在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强高校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出台加强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教学工作的投入。
为推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我区把普通高校学分制改革列为《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9个改革试点项目之一。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完善条件,整体提高”的原则,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分两批在全区普通本科高校积极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改革工作,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以先行先试。为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划拨了学分制改革专项经费,并组成“实施学分制调研组”于2011年4月中旬赴湖北、广东等省有关高校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查阅资料、函调等方式,就国内外推行学分制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在全区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若干问题的探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分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文本文件,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送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会签后准备下发。为确保学分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教育厅先后召开了全区本科高校实施学分制改革工作研讨会和座谈会,各高校就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11月中下旬我厅组成督查组深入各高校,对全区普通高校实施学分制改革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通过推行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带动高校人事分配制度和学生管理模式的改革,促进高校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条件的改善,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 努力在强化特色优势上下功夫
近年来,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层次优化升级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布局,优化专业设置。 目前,我区共有本科专业190多种,专业布点560多个,高职高专专业1000多个,基本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具有鲜明地区、民族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从总体上看,学科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逐步得到优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不断增强。
我们按照“扶特、扶需、扶强”的原则,重点建设了在国内同类学科中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在某些学科方向有了新突破;重点建设了与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培育了新的学科增长点。按照“需要与可能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基础与应用相结合”的思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重点支持和建设,使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学科在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构筑学科基地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完成一、二期建设任务后,三期建设项目也取得积极进展;内蒙古农业大学西部重点建设高校项目基本完成。2007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的试行意见》,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对自治区重点学科进行建设。目前,全区高校共有自治区重点学科87个,同时还设立了34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其中,内蒙古大学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和内蒙古农业大学的草业科学等3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同时新增了内蒙古大学的生态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水土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与此同时,我们坚持把重点学科建设与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和学科专业授权点的建设结合起来,与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增强了重点学科建设的针对性。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8-2015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规划》,2009年起,确定和建设了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级和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自治区级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投入了1200万元进行项目建设。中期检查的结果表明,内蒙古科技大学的博士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立项建设授权学科和部分立项建设支撑学科已达到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授权条件。内蒙古医学院的中医学(蒙医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的中药学(蒙药学)申报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论证推荐,进入审核评议。同时,在国家开展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的遴选工作中,赤峰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在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试点建设单位,通过国务院学位办专家组的评估后将正式开始试点工作。
四、依托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加强高校科技工作
近年来,我区高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显著增长,2010年全区高校科技项目合同经费总额突破5亿元,是2005年的2.8倍,其中承担国家重大专项课题5项,合同经费2.3亿元,获准“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10余项,获准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0余项,科研项目的层次和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各高校在积极争取纵向项目的同时,不断深化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合作,承担横向科研合作项目300余项,高校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创新平台是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的基础,也是凝聚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近两年,我厅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累计投入经费3000余万元,依托高校建设了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截止2010年底,依托高校建设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总数达到54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总数达到21个,各类创新平台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初步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学校三个层次,涵盖理工农医和人文社科优势学科,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创新平台体系。这些平台已经成为高校汇聚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载体、承担重大项目的中坚和开展科技交流合作的窗口。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培养和打造高层次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目前全区高校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有2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有 1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30余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陆续启动了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以重点学科、重点创新平台和重大项目为载体,培育了近百个研究方向和人员相对稳定的创新团队,其中有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校创新团队4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8个。
自治区实施了“草原英才”计划、“321人才工程”和高等学校 “111人才工程”(即用3-5年时间实现培养10名左右在所在学科领域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100名左右国内有影响、区内先进的学术带头人,10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程目标),先后落实专项资助经费600多万元,有力地推动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各高等学校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了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比例和高级职称教师的数量明显提高。到2010年末,全区普通高校共有专任教师2.33万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占47.65%,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38.55%,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27.8%。有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6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为下一步学术和教学团队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自治区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自治区高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逐步提高生均拨款,2009年达到生均7072.47元,全国排序12位、西部省区排序第5位;2010年达到生均10014.72元,去年11月底,财政部、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加大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提高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到2012年高校生均拨款达到12000元,我区力争到2012年高校生均拨款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积极化解高校债务,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债务问题, 胡春华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高校化债工作,从2007年开始连续4年安排贷款贴息补助5.98亿元,2010年底前,自治区安排了15.95亿元的化债资金,极大地缓解了高校的债务压力,今年已经下达13.1亿元的化债资金,争取到2012年底前化解高校债务的70%以上。
目前,全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47所,办学实体50个(其中本科院校14所,高职高专院校33所,独立学院2所),基本实现了每个盟市都有一所高职院校。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37.14万人,各类在学研究生1.94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7.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94%。到2010年底,全区普通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8.71亿元,生均校舍面积30.9平方米,生均纸质图书60.51册,全区普通高校固定资产总值由1998年的12.06亿元增至2010年的164.92亿元,增加了13.7倍。规划到2015年,全区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稳定在50万人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增加到40万人,各类在学研究生增加到2万人,其他类在校生折合数8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到2020年,高等教育在校生维持在50万人左右,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
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讲话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重大战略契机,坚持内涵发展,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着力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