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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动物科学学院第四十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细则,动物科学学院第四十期推优对象资格审查加分细则

发布日期:2023-05-11    点击:

动物科学学院第四十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细则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根据日常学习生活表现、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党、团支部推荐,可列为发展对象。具体推荐参照如下加分细则。

动物科学学院第四十期推优对象资格审查加分细则

品学兼优。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无违纪,无旷课,最近一学年所修核心课程中无不及格门次,总成绩在全班前1/2,寝室卫生不得低于4星。

加分细则:

第一项:上一学年,每学期综测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前1/3(含1/3)记3分,每学期综测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前1/2(含1/2)记2分;

第二项:上一学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三项:上一学年积极参与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记1分;

第四项:上一学年有体育、文艺特长,并参加比赛,成绩突出,个人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者或团体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五项:上一学年在各级(全国、全自治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且因此获得校级荣誉者记1分,获得省级荣誉者记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者记3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六项:上一学年获国家、自治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者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七项:上一学年获自治区级、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记1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项:上一学年在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分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和班级内主要学生干部等,或为学院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干部记1分;

第九项:群众基础考察,班级或党支部内推选投票第一名记3分;第二名记2分;第三名记1分,第四名及以后记0分。其他分配名额以此类推。若出现同票情况,予以同等加分。

动物科学学院党委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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