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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3年)

发布日期:2023-09-11    点击:

一、制定依据

该细则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二、评定范围

1、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博士3年,学术型硕士3年,专业型硕士2年)、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 50 分以上或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日语水平考试(NNK)、日语国际能力测试(JLPT)等成绩优异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即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不得同时获得自治区奖学金,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

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博士3年,学术型硕士3年,专业型硕士2年)、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各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自治区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3.其他奖学金

其他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两类,奖励标准、具体评选标准按学校和设奖单位共同制定的办法执行。

4. 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博士身份参评,需满足博士研究生所有评选条件。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宪法和法律;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4.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二)具体要求

1.博士的所有参评业绩从入学开始算起。博士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和条件(2)~(4)的其中之一:

(1)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和选修课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355 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 50 分以上或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日语水平考试(NNK)、日语国际能力测试(JLPT)等成绩优异者;

(2)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含)以上的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 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3)以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4)作为前 5 名完成人通过国家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 1 项,或作为前 3 名完成人通过省级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 1 项。

2. 硕士的所有参评业绩从入学开始算起。硕士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奖学金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和条件(2)~(5)的其中之一:

(1)课程(学位课和必修课,下同)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或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355 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 50 分以上或 GRE、雅思、托福、WSK、NNK、JLPT 等成绩优异者;

(2)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含)以上的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 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3)以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4)作为前 5 名完成人通过国家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 1 项,或作为前 3 名完成人通过省级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 1 项;

(5)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家级赛事或全国性学

术活动中获奖者。

以上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应为内蒙古农业大学,署名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参评学年不能申请各类研究生奖学金。

1.触犯刑律,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研究生;

2.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研究生;

3.违反《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的规定》,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研究生;

4.在科研工作和社会实践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的研究生;

5.考试作弊,学术道德失范的研究生;

6.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

7.参评学年超过规定评审要求学制年限的研究生;

8.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的研究生;

9.参评学年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

10.参评学年未按要求参加各项学术、文体活动(如开学典礼、学术道德宣讲等)的研究生;

11.参评学年无故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

12.参评学年受到学院或学校纪律处分的研究生;

13.培养环节中任意一项未按时完成者,包括课程不及格、中期考核未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报告未通过、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未通过者;

14.其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者。

五、评定细则

博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学术研究、发展潜力两部分组成,博士所有参评业绩从博士入学开始算起。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学习成绩、学术研究、发展潜力三部分组成,硕士所有参评业绩从硕士入学开始算起。在奖学金初评时,研究生均需提供成绩单及加分项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备审核。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成绩=学习成绩得分×0.4+学术研究得分×0.5+发展潜力得分×0.1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总成绩=学习成绩得分×0.6+学术研究得分×0.3+发展潜力得分×0.1

博士研究生总成绩=学术研究得分×0.8+发展潜力得分×0.2

(一)学习成绩(只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课程学习成绩,从入学到参评学年所有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最高记5分。(计算公式:[Σ(各科成绩×学分)/总学分]×5%)

(二)学术研究

1.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并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

2.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

3. 所有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中文期刊以投稿系统录用时间为准(需附截图,导师签字),外文期刊以校图书馆开具的JCR分区证为准。认定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且所有加分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细则见表1。

4.除上表所列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外,其余形式成果均不加分。

(三)发展潜力

1.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在博士二年级参加奖学金评定时加1.5分。

2.研究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2.5分,其他成员加0.3-2.0分(具体加分情况根据出勤记录核定);研究生班长、团支书加1.5分;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加2.5分,支部委员加2分。需工作满一年且学院考核合格后方可加分,经学院考核发现工作不合格、违法违纪等情况不予以加分同时撤销其相应职位。

3.各类奖项及获奖等级加分情况见下表。同一项目不同认定机构不可累积加分,只加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积加分,加分细则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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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国家认可等级考试

通过下表5类国家承认的外语等级考试之一者均可加分,通过两类或两类以上者不累计加分,加分细则见表3。

5.未经允许或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及会议者,扣除2分/次。

六、评奖资格的取消

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按情节轻重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如实提供佐证材料,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请在规定时间提交佐证材料,过期将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二)导师推荐:导师根据研究生表现、符合的条件进行推荐,并签字确认申请材料的可靠性。

(三)学院初评: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同等条件下,将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评选。评选结果按规定时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审批表和汇总表上报学生处。

(四)学校汇总上报名单,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示。

(五)学校按标准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由学院将获奖情况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六)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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