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监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监考老师注意以下几点:
1. 提前20分钟到制定考场,清理考场,根据学号调整座位号,强调学校考试纪律,安排学生参加考试。
2. 出现违纪学生,监考教师必须要求其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并6小时内将佐证材料交到教务处,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作出处理。
3. 对违反学校纪律的监考人员,视情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不允许学生代替教师监考。
5. 如有调换考试时间、地点或请假的教师提前与学院办公室联系,经院办同意,方可进行调换。
6. 监考教师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
7. 考试结束,将认真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并送到院办备案。
8. 原则上学院对本次期末监考不作更改。
9. 有关监考安排请登录学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文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