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认真评选,并在3月28日前完成系统申请和材料报送工作。
评选要求
1、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破格评选,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3、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
4、根据《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内农大学字[2008]31号)文件精神,对“优良学风标兵班”、“优良学风班”和“学风进步班”的名额给予适当倾斜,倾斜原则为:凡在本年度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过程中受表彰的班级所能涉及到的评选项目均在以前基础上增加班级总人数6%的名额,但评选对象必须符合评选条件,倾斜名额只能用于受表彰班级,不得用于其它班级。报数据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受表彰班级的类别。
特此通知
附:1、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6
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