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学院关于“十一”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班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各班级学生:
在“十一”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节俭、愉快的节假日,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院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要求,本着对全院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各系、科室、实验室、学生班级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二、在节假日期间,不允许班级组织外出聚餐、聚会,更不允许个人组织或参加聚餐、聚会活动。参加聚餐、聚会活动造成打架斗殴事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后果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建议在校内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文体、茶话会等活动。
三、学生节日期间不准在外通宵,不准擅自夜不归宿、晚归,如需回家及外出必须提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请假要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备案,严格执行学生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学生安全保障行动的通知》。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夜不归宿、通宵、晚归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教职员工(包括临时工)请假要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
五、节日期间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及使用违禁用品。如有违反住宿管理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六、节日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要随时保管好宿舍内及身上携带的贵重物品。
七、节日期间如有违反校纪校规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八、节日期间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辅导员老师联系。
电话:0471-4309177
动物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