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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关于严格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点击: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作弊事件发生,推进诚信考试的实施。现将我院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期末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对每天的考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长:额尔敦  齐景伟

副组长:张玉  王锐

 员:菊林花  赖双英  禹旺盛  史彬林  张家新  李大彪  乌兰

二、考务工作

1、教师应按照学院安排监考,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监考场次、时间,如确需调换,须经教学院长批准,提前到教学秘书处备案。

2、正确认识严肃考纪考风的积极性和必要性,明确监考职责,从严要求自己,工作高度负责,保证不出差错。

3、监考教师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组织清理考场,调整学生座位。

4、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精神充沛,举止得体,认真监考。监考期间关闭手机,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能读书、阅报、做卷评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与学生交谈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在监考中,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作弊苗头时要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听劝告仍实施作弊的学生坚决取消考试资格,取得作弊证据后,将作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同时做好作弊证据的交接工作。经两位以上监考教师签名后将佐证材料交到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报送学生处,24小时内做出处理。对考试作弊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老师,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6、学院将组织院领导、教学督导对期末统考考试进行巡考,各系主任负责巡视本系专业课的考试。

三、试卷评阅及分析总结

1、考试结束后,有关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完成评卷工作。评卷要认真仔细,严格执行评卷规范,标准一致、评分准确、一般情况下不得涂改,确需修改时,要有评卷人签字。

2、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上交的试卷进行认真审核,清点试卷份数是否准确,如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不符,应及时查清原因,确保准确无误。

3、评卷结束后,将试卷与下列档案材料一同按序装订成册:

1)内蒙古农业大学试卷审批表;

2)考场情况记录表;

3)参考 答案及评分标准(打印);

4)学生平时成绩单(册);

5)成绩单(系统打印);

6)试卷分析;

7)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总结;

8)使用答题卡(纸)的课程需附一份空白试卷。

说明:

1)试卷装订时,核心课按行政班装订,拓展课按课程班装订(如课程班人数过多时可分装);

2)试卷分析,应针对试卷的满意度及试卷成绩分布进行分析;

3)课程教学总结应实事求是,基本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情况;教学模式或内容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与经验、需改进的工作。

4)各系要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及考核总结,对课程考试不及格情况作出分析。

四、成绩登录

学生将于201891日开始进行课程补退选及重修退课,为了不影响后续工作的进行,故定于82023:59关闭2018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权限,任课教师务必在成绩录入权限关闭前完成学生成绩评定,通过“内蒙古农业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绩者按《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执行。教师提交成绩时应同时打印两份成绩单,签字后,交学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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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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