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学院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4-01    点击: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大学生党建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龙头,是学校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高校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培养,对于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不断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重视和支持大学生党建工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关注和把握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深化改革所带来的高校党建工作的新契机,树立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新理念,以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党建工作。

    二、积极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1.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组织和规划,加大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提高党员质量上,及时把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使我校本科生党员占学生总数的比例稳定在15%左右,研究生党员的比例稳定在45%左右。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其理论素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要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全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党员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培养计划、工作步骤、发展进度做出明确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的优秀团员、学生骨干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合理把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节奏,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各学院发展不平衡等不正常现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使“推优”成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衔接工作,及时接转和审核新进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于尚未成熟的要加大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提高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尽早加入到党组织。

    2.严格规范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党章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我校《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确保学生党员质量。

    要结合大学生的特点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化,既要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和专业学习情况,也要考察平时表现和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在重大政治问题及关键时刻的立场和态度。发展研究生入党时,要听取导师的意见。要坚持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发展对象公示、党组织集体讨论票决等程序和制度,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学生吸收到党内。要保持高中与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高校与社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连续性。情况不清或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转出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发展党员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要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引导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实现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培养教育,充分发挥校党校、各学院分党校、团校的作用,采取落实培养联系人责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等措施,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要认真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避免预备党员考核工作形式化。

    三、扎实有效地做好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扎实深入地做好学生党员教育工作。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党员,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民族精神、公民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使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要结合学生党员渴望成才的思想实际,引导他们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学生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要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学生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学生党员行使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党员。要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出国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学生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要根据学生党员的不同特点,找准薄弱环节,加强分类指导,切实做好新生党员、毕业生党员、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要支持和组织他们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学生党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

    四、努力推进大学生党支部的建设

    学生党支部是学生班级团结进步的核心,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战斗堡垒。要科学合理灵活地设置大学生党支部,支部设置应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党支部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有利于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以及党员队伍的建设。每个支部党员人数一般应控制在30人以内。要以本科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为目标,积极推进党支部建在班上工作。要积极探索研究生党支部设置的新方式,充分调动党员研究生导师参与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与研究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

    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健全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重视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创新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使党的组织生活符合党的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要转变工作作风,学生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学生党员、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选好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望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的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干部、教师党员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要重视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抓好对他们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保证学生党支部书记作用的发挥,学生党支部也要更多地参与学生事务的管理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党建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具体指导,学生工作部、团委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学院党委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委要对大学生党建工作科学制定规划,健全规章制度,进行专门部署,经常检查督促,定期通报情况,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学校有关部门、各级党组织要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党建工作的环境和氛围。

    要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的建设,重视发挥组织员、辅导员、党员班主任以及广大党员教师在大学生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员教职工共同参与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新局面。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开展高等学校党建研究,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大学生党建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电话:0471-4309170  传真: 0471-4309170  邮编:010018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 蒙ICP备05000415-1号


    动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